为强化警示教育,自动化压铸岛推动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近两个月,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陆续曝光了4批共12起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典型行政处罚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一、昆明市海傲智能家居(云南)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5月12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海傲智能家居(云南)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涉嫌违法。5月17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施某某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
二、西双版纳州勐腊鹏达橡胶木材加工厂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16日,勐腊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专家组对勐腊鹏达橡胶木材加工厂进行粉尘涉爆百日清零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主管道无泄爆口;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勐腊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简易处罚程序,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瑞祥橡胶木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16日,勐腊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专家组对勐腊县瑞祥橡胶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粉尘涉爆百日清零专项检查,检查了厂区及台账相关情况,发现该企业除尘系统下端为自然沉降收集,无锁气卸灰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除尘管道无喷淋装置、无隔爆阀、泄爆口数量不足;部分管道无泄爆口,无静电导出。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勐腊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简易处罚程序,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西双版纳紫元实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18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专家组对西双版纳紫元实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粉尘涉爆百日清零专项检查,检查了厂区及台账相关情况,发现该企业主风管泄爆口数量不足,收尘器泄爆口位于顶部,泄爆距离不足;无火花探测消除装置。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履行简易处罚程序,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五、西双版纳州顺达第一木材加工厂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16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专家组对顺达第一木材加工厂进行粉尘涉爆百日清零专项检查,检查了厂区及台账相关情况,发现该企业主管道无泄爆口;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履行简易处罚程序,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的行政处罚。
六、西双版纳双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18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专家组对西双版纳双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粉尘涉爆百日清零专项检查,检查了厂区及台账相关情况,发现该企业采用正压吹送,无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履行简易处罚程序,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曲靖市富源格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8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富源格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照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熔炼炉、保温炉使用天然气点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除尘器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何一种控爆措施;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十条第一款,最后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4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曲靖市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9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
1.未按照规范制定在抛丸机旋风除尘区域现场设置粉尘清理制度;
2.2500压铸机保温炉下方未设置排水沟,存在积水、潮湿等现象;
3.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未形成书面报告。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四款,最后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曲靖市师宗腾信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6月16日,曲靖市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聘请市局专家库2名专家一行到师宗腾信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隐患和问题:
1.企业未制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悬挂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
3.未能提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部6号令)第七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监59号令)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监59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昆明市东川区吴氏面条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1日,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昆明市东川吴氏面条制造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昆明市东川吴氏面条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和面工段电器线路穿管不符合要求,使用PVC塑料穿管,线路有接头;和面工段使用非防爆插座、照明灯、启动开关。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昆明市东川区福寨山面条厂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1日,昆明市东川区执法人员到昆明市东川区福寨山面条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昆明市东川区福寨山面条厂和面车间电器线路穿管不符合要求,使用PVC塑料管、线路有接头,和面工段使用非防爆插座,照明灯、启动开关。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二、昆明市安宁隆森木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8月11日,昆明市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安宁隆森木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安宁隆森木业有限公司存在除尘器未规范设置泄爆设施;未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现场粉尘未及时、规范清扫。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8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引以为戒!12起典型行政处罚案例!》